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八十九):江苏海风建设提速+海上光伏招标海缆,关注板块反弹机会.pdf

2023-09-18 08:24
光大证券
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八十九):江苏海风建设提速+海上光伏招标海缆,关注板块反弹机会.pdf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1-证券研究报告2023年9月17日行业研究江苏海风建设提速+海上光伏——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八十九)电力设备新能源事件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示国信大丰850MW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申请2023年9月13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公示》的公告,认为。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外侧的东沙北部海域,共四个矩形场区;共安装100台金风科技单机容量8.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850MW,风电机组基础形式为单桩;配套35kV场内海缆共218.52km,220kV送出海缆共170.46km;动态投资总金额约106亿元,单位动态投资额约元/kW。该项目共布置H1#(204MW)、H2#(297.5MW)、H10#(153MW)、H16#(195.5MW)四个海上风场,四个海上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分别为30km、28km、40km、37km。观点:江苏海风项目海域使用申请得到推进,表明江苏省海风开发与建设提速。2022年下半年和年上半年江苏省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与招投标进度较为缓慢,我们认为主要系疫情、海域使用审批较缓等因素所致。本次大丰850MW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被公示,我们认为江苏海风项目的海域使用审批有望持续推进;叠加此前大丰800MW项目先后进行风机、海缆招标,的建设整体迎来提速。事件2:中天科技成为国华垦利HG14海上光伏项目海缆第一中标候选人2023年9月17日,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华垦利HG14海上光伏项目海缆及其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中天科技成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约4.09亿元。根据《海上光伏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该项目采用16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总长约119.5km。基于以上投标报价和集电海缆长度,该项目66kV集电海底电缆单位价值量约为342万元/km。观点:随着未来我国海上光伏项目的持续开发,海缆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利好海缆企业。中天科技成为海上光伏项目的海缆第一中标候选人,表明未来海缆企业有望逐步进军海上光伏市场。随着未来我国海上光伏项目的持续开发底电缆整体的需求量,从而为海缆企业带来新的增长空间。投资建议:重点关注江苏海上风电建设提速、海缆需求量增长所带来的投资机会(1)塔筒和管桩环节。关注海上风电塔筒、备产能地域优势的企业,建议关注海力风电(2)海缆环节:具有先发优势,产品认可度高;在江苏拥有海缆生产基地,有望充分受益于所具备的区位和属地资源优势,建议关注:宝胜股份;积极布局国内新兴海风市场,海缆产能逐渐释放,建议关注起帆电缆。风险分析: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海上风电和光伏建设不及预期风险、竞争加剧风险。买入(维持)作者分析师:殷中枢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4010-58452071yinzs@ebscn.com分析师:郝骞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50001021-52523827haoqian@ebscn.com分析师:黄帅斌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800050755-23915357huangshuaibin@ebscn.com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资料来源:Wind要点-22%-14%-6%2%10%09/2212/2203/2306/2309/23电力设备新能源沪深300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2-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评级说明行业及公司评级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基准指数说明: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分析师声明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法律主体声明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Securities(UK)Company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特别声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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